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四川省民政厅《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 〔2014〕14号 )和四川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考函〔2019〕15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